來源: Cointelegraph原文: 《 虛擬的價值:經濟由無形資產的所有權驅動 》觀點來自:Animoca Brands執行主席兼聯合創始人Yat Siu關於數字財產權利、版權、知識產權、開放元宇宙、人工智能以及無形價值的討論。每當我參加會議或類似的公共活動時,總有人走過來問我,加密代幣(無論是可替代的還是不可替代的)如何能在虛擬且不存在於物理世界的情況下擁有價值。這個問題出奇地常見,尤其是在一對一的交流中。像非同質化代幣(NFT)和加密貨幣這樣的虛擬對象既是數字化的,也是無形的;它們的存續並不基於現實(物理)世界,而且(與數字貨幣不同)通常沒有現實世界機構的背書。對於開放元宇宙——以真正的數字所有權爲特徵的去中心化Web3互聯網——而言,擁有價值(特別是貨幣價值)的能力至關重要(參見“什麼是開放元宇宙?”)。我最近在接受CNBC採訪時深入探討了虛擬的價值,這對一些讀者可能非常有幫助。我想更詳細地討論這個話題,並加入一些歷史背景。在討論不存在於現實世界中的事物是否能擁有真正的貨幣價值時,重要的是要記住,無形事物幾個世紀以來一直承載着價值;關鍵在於所有權以及與所有權相關的利益。現代工業和創新型經濟最重要的基石之一,可以追溯到三百多年前的英國,其長篇標題爲《通過將印刷書籍的版權授予作者或購買者以鼓勵學習的法案,在其中提到的時間內》。這部立法也被稱爲《安妮法案》或《1709年(或1710年)版權法》,它通過確立特定作品的作者而非出版商爲其合法所有者,爲現代版權和知識產權法奠定了基礎。該法案標志着歷史上的一個關鍵時刻,它以與今天我們區分創作者(藝術家、作家、音樂家等)和分發其作品的平台(Netflix、Medium、Spotify等)類似的方式,區分了創作者和分銷商。通過在有限時間內授予創作者對其作品的獨佔權利,《安妮法案》及後續法案爲知識產權建立了一個經濟框架,使創作者能夠保留對其作品的控制權和經濟利益。同時,社會通過公共圖書館、書籍銷售及類似的分發方式獲得了這些作品的訪問權。其結果是文學、科學和哲學的真正爆發,推動了歐洲啓蒙時代和科學革命。這一歷史時期見證了文學巨匠如簡·奧斯汀、維克多·雨果和查爾斯·狄更斯的崛起,以及伏爾泰、盧梭、康德、休謨、瑪麗·沃斯通克拉夫特和亞當·史密斯等思想巨擘的出現。在科學領域,像查爾斯·達爾文、格雷戈爾·孟德爾和瑪麗·居裏這樣的遠見卓識者的公開作品使我們對物理世界的理解得到了革命性的進步。擁有自己想法的能力爲創新者帶來了名聲和經濟獨立,使他們能夠挑戰規範、突破界限並傳播突破性的思想。版權爲創造和分享基於想法的作品提供了經濟激勵,確保這些貢獻能夠持久並啓發後代。版權的影響力如此強大,以至於其他國家也紛紛效仿,包括美國於1790年頒布的《版權法》。版權和其他形式的知識產權保護在過去三個多世紀裏一直在加速創新並推動經濟發展。其中一個最顯著的例子是中國。中國曾是知識產權侵權的自由天堂。盜版的數字和實體商品盛行,直到1990年代和2000年代初,中國開始加強知識產權保護。這促成了中國國內創新的迅猛增長,今天,中國已成爲科學研宄、專利、技術、內容等形式的世界領先創意生成國。中國在1990年代和2000年代初對知識產權保護的改革,促成了年度專利申請數量的激增,這被視爲創新的一個代理指標(圖片來源:Our World in Data)。如今,知識產權被廣泛認爲可以像有形事物一樣受到所有權保護,盡管它是無形的且有時限的。我們認識到版權、商標、專利及類似措施確立並保護了無形資產的所有權。在我之前的一篇文章中,我提到了哲學家約翰·洛克的工作,將其描述爲“所有權領域的OG之一,也是歐洲啓蒙運動和美國憲法的重要啓發者”。簡而言之,洛克認爲一個人擁有自然權利來擁有其“身體”和“雙手”的勞動成果。版權將這種洛克式的觀點應用於思想的無形產物。正如我在那篇文章中所指出的,洛克的推理——人的勞動產生財產——爲“包括知識產權、使用時間、數據及其衍生品在內的無形資產的所有權”提供了堅實的基礎。知識產權本質上是無形的:科學突破、文學作品、音樂創作以及各種其他思想產物“憑空”出現,沒有固定的物理形態。在資本主義經濟中,知識產權保護在支持和激勵創作者方面發揮了關鍵作用,使我們思想的成果能夠在商業上取得成功、傳播和持久。如果沒有知識產權保護,包括技術、科學和醫學在內的整個行業將因缺乏經濟激勵而嚴重受阻,無法進行研發。毫不誇張地說,《安妮法案》通過爲創作者擁有和保護其思想成果建立框架,改變了世界,從而使創新得以增強和持續。知識產權保護的引入爲無形資產的所有權奠定了基礎。它使我們的思想能夠創造無形的資本資產,從而推動了財富創造的經濟引擎。同樣重要的是,版權明確授予創作者權利,有助於將權力從大型出版商手中去中心化。無形資產的所有權對我們Animoca Brands而言具有顯而易見的巨大價值,以至於我們將推動數字財產權利作爲我們的核心使命。在傳統商業和金融領域,無形資產的價值已被廣泛認可。品牌價值、知識產權和商譽都被認爲是有價值的。你每天通過在線活動產生的海量無形數據受到公司和平台的極高重視,它們利用(有時濫用)這些數據從你身上提取價值。考慮一下無形資產已經主導全球經濟的事實:(在相關話題上,知識產權的巨大經濟力量使得Jack Dorsey和Elon Musk最近提議“刪除所有知識產權法”的建議顯得更加奇怪。取消一項成功推動創新、投資和發展的機制超過300年的東西,似乎並不是最明智的做法。我在X上的一個帖子中討論了此事。)區塊鏈技術是一個遊戲規則改變者,因爲它可以以去中心化的方式、最小的成本、快速且安全地爲無形資產提供可證明的所有權、稀缺性和經濟機會。在非區塊鏈框架中,資產所有權的公共記錄由一個受信任的中央機構(通常是政府機構)維護。這帶來了重大挑戰,包括安全性、訪問障礙、效率低下、所有者成本高、繁文縟節以及保護相對低價值物品的成本效益差。然而,在啓用區塊鏈的框架中,去中心化和不可變的帳本可以大大減少浪費、漏洞和機會損失,同時比集中式系統更高效、更安全地提供和自動化重要的記錄保存功能。但這還不是全部。基於知識產權的價值創造在當前正在進行的人工智能革命背景下尤爲關鍵。最近,通過一種模仿宮崎駿(Studio Ghibli傳奇創始人)風格的AI生成圖像的病毒式趨勢,知識產權保護引起了關注。這一趨勢將一些關於使用受保護知識產權訓練AI的擔憂以及輕易生成的模仿對合法知識產權所有者的潛在影響推到了前臺。電影行業多年來一直在努力解決這一問題:“美國主要人工智能公司OpenAI和Google本月向科學技術政策辦公室提交了關於AI行動計劃的信函,認爲允許AI開發者使用受版權保護的材料來訓練AI將是有益的……“SAG-AFTRA,代表約16萬名表演者的工會,要求電影和電視制片人在創建和使用演員的數字復制品時獲得演員的同意。他們還爭取演員即使是數字復制品扮演角色,也能按通常的費率獲得報酬。”——CBS新聞,2025年3月17日這些棘手的問題遲早會影響到大多數行業。社會能否成功立法保護我們的思想成果免受人工智能高效模仿的侵害?AI監管是會增強產業,還是僅僅限制創新和競爭力?對於AI和版權的一些擔憂,存在技術解決方案。區塊鏈提供了一種安全且可信的框架,用於大規模追蹤、來源、所有權以及當前受到生成式AI挑戰的知識產權的各個其他方面。更妙的是,區塊鏈還可以促進與單個資產所有權相關的使用追蹤和版稅支付,即使是價值非常低的資產。在不久的將來由AI驅動的世界中,區塊鏈技術可以成爲爲創作者提供公平獎勵和認證的高效機制的基礎,這些創作者的知識產權爲AI提供了動力(這是我在TED演講中簡要討論的一個主題)。當有人問我NFT或加密貨幣如何能在無形的情況下擁有真實價值時,我通常會反問他們關於他們最喜歡的音樂家、作家或電影制作者的作品的問題。大多數人對“傳統”行業中的知識產權有基本的欣賞,因爲這些行業在管理無形資產的所有權方面有相當多的經驗。知識產權被認爲即使沒有物理性也具有真實價值,創作者對其無形創作擁有所有權,賦予他們通過思想成果“憑空”創造資本的能力。這也適用於虛擬對象(事實上,虛擬對象往往代表或與知識產權相關聯)。無論你擁有一個想法、你寫的東西、一種數字貨幣還是一個NFT,關鍵在於所有權及其相關利益。擁有某物(無論是虛擬的還是真實的)賦予了一定程度的機會,否則沒有這種所有權是不可能的。隨着世界擁抱數字前沿,Animoca Brands的使命對我來說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相關:爲所有人提供數字財產權利,從而幫助確保所有創作者不僅能因自己的創作獲得公平回報,還能因他們對他人工(例如AI、社交網絡、廣告商、混音者等)的相對貢獻而獲得回報。幫助推動啓蒙運動、科學革命和信息時代的無形資產所有權原則,現在可以擴展到我們在去中心化開放元宇宙中的數字生活中,在那裏,技術框架已經確立了虛擬資產的可證明所有權,創建和訪問虛擬資產對所有參與者來說本質上是民主的且容易獲得的。在《安妮法案》開始鋪就通向開放元宇宙的道路315年多後,技術和財產權利的交匯現在正準備爲數十億人解鎖幾乎無法想象的創造力、經濟賦權和進步。觀點來自:Animoca Brands執行主席兼聯合創始人Yat Siu本文僅供一般信息之用,不應被視爲也不構成法律或投資建議。此處表達的觀點、想法和意見僅爲作者個人觀點,並不一定反映或代表Cointelegraph的觀點和意見。
虛擬的價值:經濟由無形資產的所有權驅動
來源: Cointelegraph 原文: 《 虛擬的價值:經濟由無形資產的所有權驅動 》
觀點來自:Animoca Brands執行主席兼聯合創始人Yat Siu
關於數字財產權利、版權、知識產權、開放元宇宙、人工智能以及無形價值的討論。
每當我參加會議或類似的公共活動時,總有人走過來問我,加密代幣(無論是可替代的還是不可替代的)如何能在虛擬且不存在於物理世界的情況下擁有價值。這個問題出奇地常見,尤其是在一對一的交流中。
像非同質化代幣(NFT)和加密貨幣這樣的虛擬對象既是數字化的,也是無形的;它們的存續並不基於現實(物理)世界,而且(與數字貨幣不同)通常沒有現實世界機構的背書。
對於開放元宇宙——以真正的數字所有權爲特徵的去中心化Web3互聯網——而言,擁有價值(特別是貨幣價值)的能力至關重要(參見“什麼是開放元宇宙?”)。
我最近在接受CNBC採訪時深入探討了虛擬的價值,這對一些讀者可能非常有幫助。我想更詳細地討論這個話題,並加入一些歷史背景。
在討論不存在於現實世界中的事物是否能擁有真正的貨幣價值時,重要的是要記住,無形事物幾個世紀以來一直承載着價值;關鍵在於所有權以及與所有權相關的利益。
現代工業和創新型經濟最重要的基石之一,可以追溯到三百多年前的英國,其長篇標題爲《通過將印刷書籍的版權授予作者或購買者以鼓勵學習的法案,在其中提到的時間內》。
這部立法也被稱爲《安妮法案》或《1709年(或1710年)版權法》,它通過確立特定作品的作者而非出版商爲其合法所有者,爲現代版權和知識產權法奠定了基礎。
該法案標志着歷史上的一個關鍵時刻,它以與今天我們區分創作者(藝術家、作家、音樂家等)和分發其作品的平台(Netflix、Medium、Spotify等)類似的方式,區分了創作者和分銷商。
通過在有限時間內授予創作者對其作品的獨佔權利,《安妮法案》及後續法案爲知識產權建立了一個經濟框架,使創作者能夠保留對其作品的控制權和經濟利益。同時,社會通過公共圖書館、書籍銷售及類似的分發方式獲得了這些作品的訪問權。
其結果是文學、科學和哲學的真正爆發,推動了歐洲啓蒙時代和科學革命。
這一歷史時期見證了文學巨匠如簡·奧斯汀、維克多·雨果和查爾斯·狄更斯的崛起,以及伏爾泰、盧梭、康德、休謨、瑪麗·沃斯通克拉夫特和亞當·史密斯等思想巨擘的出現。在科學領域,像查爾斯·達爾文、格雷戈爾·孟德爾和瑪麗·居裏這樣的遠見卓識者的公開作品使我們對物理世界的理解得到了革命性的進步。
擁有自己想法的能力爲創新者帶來了名聲和經濟獨立,使他們能夠挑戰規範、突破界限並傳播突破性的思想。版權爲創造和分享基於想法的作品提供了經濟激勵,確保這些貢獻能夠持久並啓發後代。
版權的影響力如此強大,以至於其他國家也紛紛效仿,包括美國於1790年頒布的《版權法》。
版權和其他形式的知識產權保護在過去三個多世紀裏一直在加速創新並推動經濟發展。其中一個最顯著的例子是中國。
中國曾是知識產權侵權的自由天堂。盜版的數字和實體商品盛行,直到1990年代和2000年代初,中國開始加強知識產權保護。這促成了中國國內創新的迅猛增長,今天,中國已成爲科學研宄、專利、技術、內容等形式的世界領先創意生成國。
中國在1990年代和2000年代初對知識產權保護的改革,促成了年度專利申請數量的激增,這被視爲創新的一個代理指標(圖片來源:Our World in Data)。
如今,知識產權被廣泛認爲可以像有形事物一樣受到所有權保護,盡管它是無形的且有時限的。我們認識到版權、商標、專利及類似措施確立並保護了無形資產的所有權。
在我之前的一篇文章中,我提到了哲學家約翰·洛克的工作,將其描述爲“所有權領域的OG之一,也是歐洲啓蒙運動和美國憲法的重要啓發者”。
簡而言之,洛克認爲一個人擁有自然權利來擁有其“身體”和“雙手”的勞動成果。版權將這種洛克式的觀點應用於思想的無形產物。
正如我在那篇文章中所指出的,洛克的推理——人的勞動產生財產——爲“包括知識產權、使用時間、數據及其衍生品在內的無形資產的所有權”提供了堅實的基礎。
知識產權本質上是無形的:科學突破、文學作品、音樂創作以及各種其他思想產物“憑空”出現,沒有固定的物理形態。
在資本主義經濟中,知識產權保護在支持和激勵創作者方面發揮了關鍵作用,使我們思想的成果能夠在商業上取得成功、傳播和持久。如果沒有知識產權保護,包括技術、科學和醫學在內的整個行業將因缺乏經濟激勵而嚴重受阻,無法進行研發。
毫不誇張地說,《安妮法案》通過爲創作者擁有和保護其思想成果建立框架,改變了世界,從而使創新得以增強和持續。
知識產權保護的引入爲無形資產的所有權奠定了基礎。它使我們的思想能夠創造無形的資本資產,從而推動了財富創造的經濟引擎。同樣重要的是,版權明確授予創作者權利,有助於將權力從大型出版商手中去中心化。
無形資產的所有權對我們Animoca Brands而言具有顯而易見的巨大價值,以至於我們將推動數字財產權利作爲我們的核心使命。
在傳統商業和金融領域,無形資產的價值已被廣泛認可。品牌價值、知識產權和商譽都被認爲是有價值的。你每天通過在線活動產生的海量無形數據受到公司和平台的極高重視,它們利用(有時濫用)這些數據從你身上提取價值。
考慮一下無形資產已經主導全球經濟的事實:
(在相關話題上,知識產權的巨大經濟力量使得Jack Dorsey和Elon Musk最近提議“刪除所有知識產權法”的建議顯得更加奇怪。取消一項成功推動創新、投資和發展的機制超過300年的東西,似乎並不是最明智的做法。我在X上的一個帖子中討論了此事。)
區塊鏈技術是一個遊戲規則改變者,因爲它可以以去中心化的方式、最小的成本、快速且安全地爲無形資產提供可證明的所有權、稀缺性和經濟機會。
在非區塊鏈框架中,資產所有權的公共記錄由一個受信任的中央機構(通常是政府機構)維護。這帶來了重大挑戰,包括安全性、訪問障礙、效率低下、所有者成本高、繁文縟節以及保護相對低價值物品的成本效益差。
然而,在啓用區塊鏈的框架中,去中心化和不可變的帳本可以大大減少浪費、漏洞和機會損失,同時比集中式系統更高效、更安全地提供和自動化重要的記錄保存功能。但這還不是全部。
基於知識產權的價值創造在當前正在進行的人工智能革命背景下尤爲關鍵。
最近,通過一種模仿宮崎駿(Studio Ghibli傳奇創始人)風格的AI生成圖像的病毒式趨勢,知識產權保護引起了關注。這一趨勢將一些關於使用受保護知識產權訓練AI的擔憂以及輕易生成的模仿對合法知識產權所有者的潛在影響推到了前臺。
電影行業多年來一直在努力解決這一問題:
“美國主要人工智能公司OpenAI和Google本月向科學技術政策辦公室提交了關於AI行動計劃的信函,認爲允許AI開發者使用受版權保護的材料來訓練AI將是有益的……
“SAG-AFTRA,代表約16萬名表演者的工會,要求電影和電視制片人在創建和使用演員的數字復制品時獲得演員的同意。他們還爭取演員即使是數字復制品扮演角色,也能按通常的費率獲得報酬。”
——CBS新聞,2025年3月17日
這些棘手的問題遲早會影響到大多數行業。社會能否成功立法保護我們的思想成果免受人工智能高效模仿的侵害?AI監管是會增強產業,還是僅僅限制創新和競爭力?
對於AI和版權的一些擔憂,存在技術解決方案。區塊鏈提供了一種安全且可信的框架,用於大規模追蹤、來源、所有權以及當前受到生成式AI挑戰的知識產權的各個其他方面。
更妙的是,區塊鏈還可以促進與單個資產所有權相關的使用追蹤和版稅支付,即使是價值非常低的資產。
在不久的將來由AI驅動的世界中,區塊鏈技術可以成爲爲創作者提供公平獎勵和認證的高效機制的基礎,這些創作者的知識產權爲AI提供了動力(這是我在TED演講中簡要討論的一個主題)。
當有人問我NFT或加密貨幣如何能在無形的情況下擁有真實價值時,我通常會反問他們關於他們最喜歡的音樂家、作家或電影制作者的作品的問題。大多數人對“傳統”行業中的知識產權有基本的欣賞,因爲這些行業在管理無形資產的所有權方面有相當多的經驗。
知識產權被認爲即使沒有物理性也具有真實價值,創作者對其無形創作擁有所有權,賦予他們通過思想成果“憑空”創造資本的能力。這也適用於虛擬對象(事實上,虛擬對象往往代表或與知識產權相關聯)。
無論你擁有一個想法、你寫的東西、一種數字貨幣還是一個NFT,關鍵在於所有權及其相關利益。擁有某物(無論是虛擬的還是真實的)賦予了一定程度的機會,否則沒有這種所有權是不可能的。
隨着世界擁抱數字前沿,Animoca Brands的使命對我來說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相關:爲所有人提供數字財產權利,從而幫助確保所有創作者不僅能因自己的創作獲得公平回報,還能因他們對他人工(例如AI、社交網絡、廣告商、混音者等)的相對貢獻而獲得回報。
幫助推動啓蒙運動、科學革命和信息時代的無形資產所有權原則,現在可以擴展到我們在去中心化開放元宇宙中的數字生活中,在那裏,技術框架已經確立了虛擬資產的可證明所有權,創建和訪問虛擬資產對所有參與者來說本質上是民主的且容易獲得的。
在《安妮法案》開始鋪就通向開放元宇宙的道路315年多後,技術和財產權利的交匯現在正準備爲數十億人解鎖幾乎無法想象的創造力、經濟賦權和進步。
觀點來自:Animoca Brands執行主席兼聯合創始人Yat Siu
本文僅供一般信息之用,不應被視爲也不構成法律或投資建議。此處表達的觀點、想法和意見僅爲作者個人觀點,並不一定反映或代表Cointelegraph的觀點和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