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劃重點!香港數字資產發展政策宣言 2.0 說了啥?
原文作者:KarenZ,Foresight News
轉載:Luke,火星財經
6 月 26 日,香港特區政府發布《香港數字資產發展政策宣言 2.0》(簡稱《政策宣言 2.0》),致力於聚焦提升數字資產交易流動性、推動更多元化的數字資產產品供應,賦能業界發展、促進普惠金融、培養人才,進而強化香港作爲全球數字資產中心的地位。
該《政策宣言 2.0》也是繼香港證監會在今年 2 月份發布「ASPIRe」路線圖後的下一階段發展。(「ASPIRe」路線圖涵蓋虛擬資產場外交易及虛擬資產托管服務的新監管框架,也將推動虛擬資產產品和服務的擴展。)
TL;DR
1、提出「LEAP」框架,分別爲優化法律與監管、擴展代幣化產品種類、推進數字資產(包括穩定幣)應用場景及跨界別合作以及人才與合作夥伴發展四大框架。
2、香港財庫局及證監會即將會就數字資產交易服務提供者及數字資產托管服務提供者的發牌機制進行公衆諮詢。
3、證監會將爲數字資產交易服務提供者和托管服務提供者的主要監管機構,負責發牌及註冊事宜,制定標準,優化監管流程。
4、金管局作爲銀行的前線監管機構,監督其數字資產交易、托管活動。
5、香港政府未來將把代幣化政府債券發行常規化,也會推動代幣化在貴金屬(如黃金)、有色金屬及可再生能源等不同領域的應用。
6、香港聯交所上市的所有 ETF 轉讓時豁免印花稅的措施同樣適用於代幣化 ETF。
7、香港將於 2025 年 8 月 1 日起實施穩定幣發行人監管制度。歡迎市場參與者就政府可如何試驗及使用已獲發牌的穩定幣提出建議。
8、數碼港將協助政府打造穩定的專業人才儲備。
以下是《政策宣言 2.0》的關鍵要點:
該政策提出「LEAP」框架,致力於形成值得信賴、可持續且深度融入實體經濟的數字資產生態圈。具體包括:
一、優化法律與監管(Legal and regulatory streamlining)
1、統一及全面的監管框架:涵蓋數字資產交易所、穩定幣發行人、數字資產交易服務提供者及托管服務提供者,以投資者和消費者保障爲核心。
下一步的主要措施是就數字資產交易服務提供者及數字資產托管服務提供者的發牌機制進行公衆諮詢。
香港特區政府建議指明證監會爲數字資產交易服務提供者和托管服務提供者的主要監管機構,負責發牌及註冊事宜,制定標準,優化監管流程。
金管局作爲銀行的前線監管機構,監督其數字資產交易、托管活動。
香港將繼續實施與數字資產相關的國際標準,包括國際證券事務監察委員會的《加密與數字資產市場政策建議》、金融穩定理事會的《全球加密資產活動監管框架》、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的《加密資產風險承擔的審慎處理方法》,以及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爲促進稅務透明度的《加密資產申報框架》。
2、代幣化法律及監管檢討:財庫局及金管局將牽頭檢討相關法律與監管框架,參考國際經驗,促進代幣化在香港的進一步應用。初期聚焦已通過概念驗證階段的債券市場,將全面檢視代幣化債券發行及交易流程,包括但不限於結算、登記及記錄要求等。
二、擴展代幣化產品種類(Expanding the suite of tokenised products)
1、代幣化政府債券發行常規化:政府已先後兩次發行總額約 68 億港元的代幣化綠色債券,未來將把代幣化政府債券發行常規化。
2、推動現實世界資產及金融資產代幣化:
通過金管局的 Ensemble 項目,鼓勵創新應用場景,包括代幣化傳統金融產品(如貨幣市場基金及其他基金)和現實世界資產的收益流。金管局正在探討建立 Ensemble 基礎設施,促進銀行間代幣化存款的結算,,以簡化流程並提升流動性。
倫敦金屬交易所已將香港納入全球倉庫網路許可交付地點,政府鼓勵市場在倉儲計劃中應用代幣化及實物資產追蹤技術。
政府將加大力度拓展代幣化方案,推動在貴金屬(如黃金)、有色金屬及可再生能源(如太陽能板)等不同領域的應用。
闡明在香港聯交所上市的所有 ETF 轉讓時豁免印花稅的措施同樣適用於代幣化 ETF。
政府將提交立法建議,將指明的數字資產納入私人形式發售的基金及家族投資控權工具可享有利得稅豁免的資格交易。如建議獲立法會通過,稅務豁免將於 2025/2026 課稅年度起生效。
三、推進應用場景及跨界別合作(Advancing use cases and cross-sectoral collaboration)
1、支持穩定幣及其他代幣化項目,包括探討以穩定幣作支付工具:香港將於 2025 年 8 月 1 日起實施穩定幣發行人監管制度。該制度爲儲備資產管理、穩定機制、贖回流程及審慎風險管理等訂下要求,促進香港持牌穩定幣發行人研究及落實方案至不同應用場景。歡迎市場參與者就政府可如何試驗及使用已獲發牌的穩定幣提出建議。
2、促進監管機構、執法機構及技術提供者合作:香港數碼港將與相關數字資產行業利益相關者合作,利用其孵化生態圈提供支援,包括商業配對機會、技術支援、行業專家指導及參與有關數字資產及 Web3 的加速器計劃。數碼港亦將推出區塊鏈及數字資產試點資助計劃,爲具有未來應用潛力、標志性和具市場影響力的申請項目提供資金和協助。
3、投資推廣署準備好支持數字資產服務提供者在香港設立及擴展業務。
4、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已推出香港首批數字資產指數,爲投資者在亞洲時區內提供透明可靠的比特幣及以太幣價格基準。
5、鼓勵發展數字資產基礎設施,包括但不限於具備本地經驗及深厚區域專業知識的各類監管科技、網路安全及監察解決方案。政府將推動技術提供者、監管機構及執法機構之間的合作。
四、人才與合作夥伴發展(People and partnership development)
1、繼續鼓勵數字資產行業的培訓及人才發展,特別專注於區塊鏈應用、人工智能整合及數字資產創新。接下來數碼港將通過相關措施協助政府打造穩定的專業人才儲備。
2、政府將推動大學與業界之間的策略合作,連接學術研究與數字資產領域的實際應用。聯合研究計劃將專注於開發新的區塊鏈應用、代幣化框架、監察及人工智能驅動的金融工具等。
3、政府會加強監管機構與執法機構之間的合作,並協調本地監管機構及執法機構的工作,支持發展透明、安全且具韌性的數字資產市場,亦會聯同監管機構支持及參與國際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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