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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货币投资纠纷:民事与刑事界限如何划分
虚拟货币投资纠纷中的民事与刑事界限探析
引言
2021年"9.24通知"发布后,中国内地对虚拟货币的监管政策形成了一个共识:不禁止公民投资虚拟货币及其衍生品,但若违背公序良俗,法律不予保护,风险自担。由于虚拟货币不被视为法定货币,不能在市场上自由流通。这导致近年来法院对虚拟货币相关民事案件的受理变得越来越困难,而刑事立案的门槛则相当高。
然而,司法实践中对主流虚拟货币财产属性的认可度正在提升。有时甚至会出现一些极端情况,即纯粹的虚拟货币投资纠纷也可能被当作刑事案件处理。因此,明确区分虚拟货币投资纠纷中的"民事纠纷"和"刑事犯罪"变得尤为重要。本文将通过一个具体案例,深入分析这一问题。
一、案件概述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的一份判决书((2024)粤06刑终300号)揭示了以下案情:
2022年5月至6月期间,叶某某虚构投资项目,承诺高额回报,诱使伍某某、陈某某、叶某坤等人进行投资,共计价值250万元人民币(其中叶某坤投资了价值50万元的USDT)。叶某某获得资金后,将大部分用于个人消费和债务偿还。后因无力支付利息和退还本金,被害人报案。
法院审理后,认定叶某某构成诈骗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叶某某上诉后,佛山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被告人叶某某及其辩护律师的主要观点是:
这两点意见均未被一审和二审法院采纳。
值得注意的是,法院将被告人收到的USDT直接描述为"款项",这一定性存在争议。严格来说,公民使用法定货币购买USDT等虚拟货币后自行投资亏损,法律通常不会提供保护。但如果虚拟货币被他人诈骗,是否应受法律保护?根据目前的司法实践,主流虚拟货币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得到保护,但这需要明确区分民事投资和刑事犯罪的界限。
二、从"民事纠纷"到"刑事诈骗":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以诈骗罪为例,"民事纠纷"和"刑事诈骗"的本质区别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客观上是否实施了诈骗行为。
本案中,法院认定叶某某构成诈骗罪的主要理由包括:
综合这些因素,法院认定叶某某存在诈骗行为。在实践中,单一因素可能不足以认定诈骗,但多项因素结合后,很难辩解。除非叶某某能提供确实使用被害人资金进行投资的证据。
三、虚拟货币可作为诈骗对象
在叶某某案中,一个值得注意的点是,法院认可了价值50万元的USDT作为投资"款项"。尽管辩护律师认为难以证明叶某某收到了这笔虚拟货币(由于虚拟货币钱包地址的匿名性),但法院基于以下证据作出了判断:
法院认为:虚拟货币具有管理可能性、转移可能性和价值性,可以作为诈骗罪的犯罪对象。因此,认定叶某某诈骗了叶某坤价值50万元的USDT。
四、实务判断:投资者损失不等同于诈骗
虚拟货币投资纠纷并非全部都构成诈骗犯罪。损失并不必然意味着诈骗,刑事与民事的界限必须依据法定标准来划定。在司法实践中,认定是否构成诈骗罪,通常会考虑以下关键因素:
(一)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这是诈骗罪的主观构成要件之一。司法机关会判断行为人在发起虚拟货币项目或募集资金时,是否从一开始就打算非法占有他人财产。如果行为人有真诚经营的意图,但因技术、市场等原因导致失败,一般属于投资风险;反之,如果明知项目虚假或无能力履约,仍以虚构手段诱骗投资,往往会被认定为诈骗。
(二)是否存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行为?
诈骗罪的实施行为是"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在虚拟货币领域中表现尤其典型。例如:
如果行为人通过这些手段使他人陷入错误认识,并因此转移财产,就满足了诈骗罪的客观要件。
(三)受害人是否"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
诈骗罪的本质是"通过欺骗使他人自愿交出财产"。因此,司法机关会进一步审查:受害人是否因被误导而作出投资决策?这一点是区分诈骗和民事纠纷的关键。
例如:如果投资人在接受充分风险告知后仍主动参与高风险项目,即便最后亏损,也难以构成诈骗;但若是因相信虚假的盈利预期或根本不存在的项目而作出投资,就可能认定为被骗。
(四)资金流向和用途是否真实、合法?
司法实践中还会追查资金的真实去向。如果资金被迅速转移、分散,甚至用于个人消费、赌博等非法用途,或者根本没有投入项目建设,这将强化"非法占有"的判断。
反之,如果资金用于实际项目投入,财务账目可查,即便项目失败,也更可能被认定为民事纠纷而非诈骗。
五、结语
虚拟货币投资领域机遇与风险并存,投资者在追求高收益的同时,必须警惕潜在的法律风险。从司法实践看,虚拟货币引发的纠纷呈现出"民刑交织"的复杂趋势,而刑事诈骗作为常见指控,其适用需要司法机关严格把握法律标准。
对普通投资者而言,应谨慎对待所谓的"内幕消息""国家扶持""稳赚不赔"等说法,增强风险意识,审慎决策。一旦遭遇损失,也应理性评估维权路径,根据具体情况考虑是走民事诉讼还是寻求刑事立案。
虽然虚拟世界无形,但法律标准不能模糊。只有在规范中前行,才能实现技术发展与法治保障的动态平衡。